国有六大行25日对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不需客户提出申请
10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公布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方案,上述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自动调整,10月25日变更生效。
公告称,将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规则上,(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
(三)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调整方式上,(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各大行将统一于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线上或线下向银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三)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二套住房贷款,如符合二套转首套房贷条件的,客户可线上或线下向银行申请“二套转首套”,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转成首套房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此外,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可在2024年10月20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银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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