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301060.SZ)董事、副总经理毛志森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admin 7个月前 (05-21) 阅读数 90 #未分类

智通财经APP讯,兰卫医学(301060.SZ)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志森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毛志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223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毛志森:经查,你作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以及副总经理,于2024年3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6,300股,成交金额23.71万元,于2024年3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9,000股,成交金额10.63万元,且未按规定进行披露。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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