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发文明确养老金融发展阶段性目标 保险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

admin 4天前 阅读数 9 #未分类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实习生 周末 上海报道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养老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目标:2028年,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养老金融产品和业态逐步丰富,养老金融意识普遍形成,养老金融供给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进;2035年,各类养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显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养老资金投资管理更加成熟稳健,基本实现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对外经贸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仍处于发展阶段,市场参与者较少,产品种类不够丰富,投资者对养老金融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待提高。未来,随着政策推动与市场逐步成熟,我国将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一、二、三支柱,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加强养老金融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同时,通过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健全金融保障体系等措施,支持银发产业融资需求,服务养老产业发展。

  银发经济深藏活力

  推进中国式养老事业、发展银发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亿万人民福祉。本次《意见》围绕“银发经济”与“养老金融”两大关键词展开。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23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23年,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9697亿,占总人口的21.1%;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5.4%。联合国标准下,我国已正式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预测,2025年中国的老年抚养比将超过少儿抚养比,社会抚养重心自“养小”向“养老”转移。

  人口老龄化的结构性趋势下,银发经济正在兴起。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预测,2024年我国银发经济规模将达7万亿元,占GDP的6%,到2035年将增至30万亿元。国家政策方面亦持续性地给予关注,2021年首次提出“银发经济”以来,更是在政策端发力不断。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高度关注“银发经济”,并把“发展银发经济”作为2024年的重点经济工作之一。

  2024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作为我国首部以“银发经济”命名的政策文件,其将“银发经济”定义为向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以及为老龄阶段做准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具有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潜力巨大的特征优势,并强调推动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其中特别指出,“银发经济”包含着“老龄经济”和“备老经济”,并提出培养包括“养老金融”在内的七大潜力产业。一系列顶层设计之下,银发经济顺沿事业、行业、产业和经济的递进路径,走入了大众的视野。

  针对本次《意见》中服务银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龙格对记者表示,银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指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服务品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福祉的提升。

  “养老金融”是此次《意见》的另一大“关键词”。《意见》明确点出,发展养老金融是促进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良性循环的关键着力点,并清晰界定了养老金融的内涵与外延,“养老金融是综合运用信贷、保险、债券、股权、理财等金融工具,满足社会成员的多样化养老需求,服务银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金融活动总和,包括养老金管理、银发经济融资与风险管理、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及老年群体金融权益保障等”。

  保险业竞争优势凸显

  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金融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意见》围绕差异化养老需求,银发经济融资渠道,完善制度保障、构建养老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健全金融保障体系、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夯实金融服务基础五大方面,提出16项举措。

  龙格表示,相比其他金融产品,保险公司在养老服务领域以多样化的产品设计、专业的风险管理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保障。更为关键的是,保险是目前唯一可以承诺提供终身现金流的金融工具。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深化,保险业作为耐心资本将进一步凸显,在发展银发经济与养老金融方面具备显著竞争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在“健全金融保障体系,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方面,《意见》中频频出现保险业身影,更是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一、二、三支柱,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加强养老金融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其中第三支柱主要包括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业务。第三支柱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点课题,近年来在政策端频频受到关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长期护理险等产品相继落地。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文,自12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增加提前领取情形,优化投资产品供给,再度为第三支柱加码。本次《意见》中亦体现这一大趋势,明确“在全国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逐步丰富个人养老金账户可投资品类,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

  随着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全面铺开,业内预计,市场将迎来历史性的政策机遇期,借个人养老金政策全国推广的东风,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围绕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多样化的养老金融需求,构建差异化、多元化产品体系,提供特色化、品质化综合服务,尤其是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的服务覆盖,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积极养老意识,厚积养老金融资金,有效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及了近期备受关注的长护险推广及医保商保数据共享等内容。《意见》明确扎实推进人寿保险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将老年人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医疗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医疗、康复、护理等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鼓励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更好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数据显示,2023年,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护险人数超1.8亿人,享受待遇人数达134.29万人。自2023年5月1日起,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已为推动行业进一步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积累丰厚经验。

  降低养老资金配置风险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要抓好九方面重点工作,第一位是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本次《意见》呼吁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相关产业。

  在养老金融产品投资运作方面,《意见》鼓励养老资管产品配置股权、股票、债券等资产,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重,提升业绩收益水平,并支持建立养老金融产品多重风险缓释机制,规范运用收益平滑基金,优化产品估值规则,降低养老资金配置风险。

  龙格指出,这将给保险行业带来一定机遇与变化。通过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重,可以增加养老资管产品的收益和吸引力。同时,建立养老金融产品多重风险缓释机制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一方面,这将促进养老资管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推动市场更加多元化和竞争化。另一方面,投资者将更加关注养老资管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对产品的选择和投资策略将更加理性和谨慎。

  文件明确提出,将稳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试点,扩大特定养老储蓄和养老理财试点范围。更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提出要提高产品流动性,探索建立产品转让、质押交易登记等服务机制,或意味着养老金融产品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要求体现了对投资者流动性需求的关注和尊重。通过创新探索现金流稳定、支取灵活的养老金融产品,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和使用需求。这有助于提升养老金融产品的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市场更加健康和可持续地发展。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体验。

  随着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全面铺开,在银发经济的推动下,龙格建议,保险公司可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公司需要结合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开发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的养老金融产品,提供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其次,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客户管理和关系维护,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和高效的服务体验。最后,强化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确保业务稳健发展和客户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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